萬大大橋競速釀2死3傷 4人遭公共危險罪移送|壹蘋新聞網

萬大大橋競速釀2死3傷 4人遭公共危險罪移送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凃建豐/高雄報導】屏東萬大大橋6月4日發生機車聚眾競速車禍2死3傷,警方日前通知4人到案說明,全案訊後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並持續通知其他涉案人員到案說明。
6月4日民眾車聚競速,造成2死3傷車禍。翻攝畫面
6月4日民眾車聚競速,造成2死3傷車禍。翻攝畫面

屏東分局經分析網路影片及調閱周邊路口監視器,鎖定涉案車輛,並於7月1日通知行為人李男(18歲)等4人到案說明,原來是李男於6月3日晚間應友人電話邀約,於6月4日凌晨2時許至大發工業區加油站前集結,後續再前往萬大大橋路段進行競速。

屏東警分局長蔡培元提醒駕駛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危險駕駛處行為人新臺幣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如係兩輛車以上車輛在道路上蛇行、拆除消音器製造噪音或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可處3萬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當場禁止駕駛並吊銷駕駛執照,且視情節嚴重性,將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

屏東警方規劃防制危險駕車專案。翻攝畫面
屏東警方規劃防制危險駕車專案。翻攝畫面

屏東警分局長蔡培元提醒駕駛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危險駕駛處行為人新臺幣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如係兩輛車以上車輛在道路上蛇行、拆除消音器製造噪音或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可處3萬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當場禁止駕駛並吊銷駕駛執照,且視情節嚴重性,將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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