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停車場外拍竟掀衣扯褲露「黑森林」!爸爸氣炸 攝影師下場超慘
【記者陳彩玲/台北報導】年約30歲的張姓男子,去年間邀一名未滿16歲的少女,到台北市立體停車場街拍,期間張男卻藉口練習,要少女撥開內褲、掀起胸罩,露出私密部位讓他拍攝,少女爸爸得知後氣炸怒告。事後少女坦承當下心裡不願意,但並未抗拒,台北地院審理認為張男雖沒有違反少女意願,但拍攝未成年性影像仍觸法,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判張男1年5月徒刑。
判決指出,張男與少女是在網路社交平台上認識,雙方去年7月19日晚上7點多,相約在某立體停車場街拍,2人將停車場當攝影棚,在8、9樓停車處、樓梯間,以及頂樓等處穿梭,拍了2個多小時。
但在拍攝過程中,張男以學習拍攝為由,要求少女配合指示,撥開內褲、拉開內衣,裸露私密處及胸部等,甚至要求她穿著網狀內褲裸露陰毛讓他拍攝,少女心裡雖不願意,仍乖乖照做,事後少女父親發覺女兒行為異常,逼問下才得知遭拍裸照,憤而到警局提告。
檢警調查時,少女表示,在拍攝時心裡確實感到不舒服,也不想配合張男指令,但她並沒有明確告訴對方,也沒有抗拒,張男也沒有以強暴方式逼迫她。
法官認為,張男雖沒有逼迫少女拍裸照,但對未成年少女拍攝私密影像仍已觸法,審酌張男犯後坦承犯行,未和女方達成調解,審理後院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判張男1年5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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