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抓到了!涉謊報自強活動餐費綁樁 雲林褒忠鄉長20萬交保
【記者魏嘉良/雲林報導】全力淨化選風,雲林檢警調查賄小組積極究辦可能賄選案,昨夜(3日)約談褒忠鄉陳姓鄉長、李姓課長及2村長,查出4人涉以空白收據浮報今年度村鄰長自強活動中未實際支出餐會費用7萬5千元,用以綁樁賄選。檢方約談後,認為4人涉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貪污治罪條例,李姓課長、張姓及陳姓村長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陳姓鄉長則諭令新臺幣20萬元具保候傳。法院庭訊後,李姓課長、張姓村長經裁定羈押,陳姓村長15萬元具保候傳。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文城表示,檢察官黃薇潔指揮雲林縣調站、虎尾警分局、雲林專勤隊,昨夜約談褒忠鄉陳姓鄉長(44歲)、李姓課長(54歲)、4名村長以及10餘名鄰長到案說明。經訊問認為陳姓鄉長、李姓課長、張及陳姓村長等4人,涉嫌浮報沒有支出的餐費並將領到款項交付給樁腳。
專案小組調查,陳姓鄉長等4人明知鄉公所今年度村鄰長自強活動餐會另有人贊助,未實際產生開銷費用,由李姓課長、張姓及陳姓村長持餐廳空白收據,偽造不實消費紀錄,向鄉公所申請費用後,領款轉交樁腳,用以綁樁賄選。
雲林地檢署檢察長張春暉表示,年底大選將屆,檢警調合作全力查察賄選。選舉前2日更將派遣檢察官進駐賄選熱點轄區警分局,並成立機動查賄隊伍深入村里嚴查嚴辦,絕不鬆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