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男深夜搭訕「認識我嗎」 她回6字遭痛毆!互告結局很離奇
【記者呂志明/台北報導】家住北市的陳姓男子,誤認1名女子是他認識的朋友,尾隨對方進入住處樓梯間詢問是否認識他時,因為女子口氣不佳的回「誰知道你是誰」,沒想到陳男竟然出手毆打對方成傷,女子不僅提出傷害告訴,還指控陳男意圖強姦她,陳男最後被依傷害罪判刑4月,還被判賠20萬元,陳男不甘心,認為事實根本不是這樣,認為是女子引誘他進入她家樓梯間,對他做奇怪的事,他才會出手反抗,因此反控對方涉犯誣告罪及妨害自由,只是當陳男提出告訴後,女子因故身亡,台北地檢署處分不起訴。
這起離奇怪異的事發生在2017年2月17日,1名年輕的女子因為在KTV狂歡一整夜後與人發生衝突受傷,被送到醫院治療後,在早上6點40分左右回到家中,當她打開公寓大門時,1名陳姓男子突然緊跟著她進到樓梯間,然後問她2人是否相識,女子看了一眼後沒好氣的回說「誰知道你是誰」,陳男聽到後突然暴怒動手攻擊女子的頭部、臉部,還掐她的脖子,造成女子全身多處受傷。
事後女子指控當天回家時,陳男下車尾隨她進到住家樓梯間,還說「妳走那麼快幹嘛」,她問對方要幹嘛時,因為口氣沒有很好,沒想到就被打了一巴掌,她跌倒在地後,對方就跪坐在她的身上摸她胸部,罵她「罵我臭婊子、賤女人、妳是欠幹是不是」,她不斷反抗對方就不斷攻擊,甚至對方還抓她的手去摸他的生殖器,因此提出傷害及強制性交未遂罪。
陳男最後被台北地檢署起訴後,法院僅就傷害的部分判處4月徒刑,至於強制性交未遂的部分,因為僅有女子單一指訴,但與傷害的部分有事實上一罪關係,則不另為無罪諭知,另外女子還附帶民事求償,法院也判決陳男應賠償女子20萬元。
陳男不甘心,認為他不僅沒有傷害的犯意,更無意圖強姦她,整件事情並非女子所說的故事,實情是對方誤認他是朋友,誘拐他進到住處公寓樓梯間,還拿出刀子恐嚇他,他當時只是為了自保出手反抗,因此反控對方涉犯誣告罪及妨害自由罪。
然而當陳男提出告訴時,女子早因故過世,檢察官認為被告已經死亡,因此依法處分不起訴,而整件事情到底真相如何,也已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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