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時中小編盜圖!律師:恐違《著作權法》 可能下場曝光
【記者賴又嘉/台北報導】台北市長參選人陳時中昨天在臉書粉專貼出他在萬華區「家香味」大啖滷肉飯的畫面,但其中一張食物照卻被抓包是盜用部落客「小可愛阿貴」的照片,「小可愛阿貴」還到貼文下方留言回應「母湯唷」。陳時中小編雖緊急刪文道歉,不過律師丁昱仁指出,小編行為恐已違反《著作權法》,部落客也可提民事求償,不過《著作權法》為告訴乃論,如果部落客沒有提告,小編就不會有刑責。
丁昱仁認為,小編盜的行為已經違反《著作權法》第91條擅自重製他人著作,且發文幫陳時中宣傳,也不算是合理使用,因此如果部落客提告,小編很可能會有刑事責任,雖小編稱照片是誤用,但盜用他人照片應該已有故意,誤用機率應該不大。
而部落客除了可以提告刑事的《著作權法》,也可以提起民事求償,丁昱仁說,實務上一張照片通常會判賠3萬元。
全案源於陳時中臉書昨(12日)發布的滷肉飯貼文,被網友揪出是使用部落客「小可愛阿貴」拍攝的滷肉飯照片,「小可愛阿貴」還到貼文下方回應「阿中啊!聽說我的照片被你盜用了,母湯唷…都已經去了!怎麼沒有團隊幫忙拍?」
對此陳時中今致歉,直言確實不對,也不應該,小編也緊急刪圖並自請處分,堅稱是誤用照片。
壹蘋娛樂粉專:https://www.facebook.com/nextapple.entertainment
壹蘋新聞網粉專:https://www.facebook.com/nextapplenews.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