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說明,專案稽查人員是於5月11日前往君綺美形診所查察,現場共設置27支監視器,其中手術室內4支,診療室、治療室及雷射室亦皆設有監視器共8支。經進一步調閱手術室監視器畫面,確認攝及病患身體隱私部位,且無事先取得病患同意之書面資料,亦違反衛生福利部日前開會共識手術室為高度隱私空間嚴格禁止錄影規定。
衛生局嚴正強調,醫療隱私是不容跨越的底線,針對此案嚴重侵害病患身體自主權及悖離醫療場所高度私密性之基本期待,已依違反《醫療法》第108條第6款規定,從重裁處最高新臺幣50萬元罰鍰及停業6個月嚴厲處分,全案同步移送地檢署偵辦。衛生局強調,將持續依法強力稽查,絕不寬貸任何侵犯病患隱私的惡劣行徑,呼籲醫美業界切勿以身試法,共同維護安全、放心的醫療環境。
稍早君綺高雄診所發布聲明指出,「針對高雄診所相關事件,本院所現場所設置之設備皆為『外露式攝影機』,並非針孔攝影設備。我們依法取得當事人本人親自簽署之相關文件,包括『手術同意書』、『拍攝同意書』。目前在與主管機關溝通中,謝謝各位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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