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輩免繳健保費修法三讀!石崇良批所得稅率一刀切:恐衝擊健保永續
修法後老人健保補助只剩保費
【記者黃泓哲/台北報導】立法院三讀通過《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法,明定65歲以上長者,只要近1年綜合所得未達申報標準,或綜所稅率未達20%、年所得低於133萬元,就可由中央政府全額補助健保費。對此,衛福部長石崇良今天表示,依新規定估算,約83%的長者符合免繳資格,若單純用所得稅率決定補助對象,做法過於粗糙,恐怕衝擊全民健保長期運作。
83%長者符合資格 石崇良批補助門檻過於粗糙
石崇良指出,政府最應優先照顧的,是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等真正無力負擔健保費的族群,而不是單純依年齡或所得稅率決定誰能免繳。他強調,台灣健保的核心精神是全民共同負擔,有經濟困難的人則由政府提供必要協助,若大幅擴大補助範圍,可能偏離量能負擔、互助互利的原則,甚至讓健保制度面臨崩潰風險。
部分負擔、非健保給付醫療補助遭刪
針對律師賴中強指出,修法刪除中低收入老人健保部分負擔補助及非健保給付醫療補助,石崇良證實,修法後只剩健保費補助。原本《老人福利法》第22條規定,對於無力負擔相關費用的老人,主管機關可針對健保費、部分負擔及健保未給付的醫療費用訂定補助辦法。石崇良認為,修法不應只著眼於免繳保費,更要考量真正弱勢長者的整體醫療需求。
至於在野黨提出0至6歲兒童免繳健保費的主張,石崇良表示,原則相同,健保應維持全民共同分擔的精神,並由政府協助真正有困難的家庭。他也指出,政府持續透過不同政策支持長者及育兒家庭,長照經費已從2015年每年50億元,增加到今年突破1100億元,並透過所得稅扣除額減輕照顧家庭的負擔;育兒方面則有每月5000元育兒津貼等措施,協助家庭減輕經濟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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