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凃建豐/高雄報導】醫美龍頭愛爾麗集團爆發震撼全台的偷拍疑雲,高雄市衛生局今年5月初稽查後發布新聞稿指稱博愛店「2樓觀察室疑有錄影設備拆除之痕跡」,高雄兩分店也因此遭勒令停業6月,橋頭地檢署偵辦後認定無犯罪嫌疑,已予簽結。愛爾麗博愛店認為,衛生局稽查員當日在現場本可即時查證,卻做成與事實存在嚴重落差的稽查結果並對外公佈,已依法提告。衛生局回應,將配合司法調查,提供完整稽查紀錄、現場照片、圖面及相關資料,協助釐清事實。
愛爾麗博愛店指出,衛生局李姓稽查員等人當天親赴診所執行現場查核,自由進出診所各樓層及相關空間,檢視建物現況、設備配置及醫療環境,就2樓觀察室來說,是否曾安裝、拆除錄影監視器設備,現場是否留有拆除後的固定痕跡、供電配置、配線或其他足以判斷監視器設備曾經存在的跡象,都是在現場觀察就可以立即確認的事項,不需再經過日後的推測、調查。
當天博愛店相關人員並未阻礙或拒絕主管機關檢查,現場也沒有任何妨礙稽查情形,但衛生局稽查員卻在2樓觀察室充分查驗後,已可經勘查得知天花板是因壁紙受潮、出現水漬及局部剝落,與錄影設備拆除後的固定痕跡在外觀上截然不同。
衛生局卻仍發布不實稽查結果,使各大媒體紛紛報導診所「急拆監視器滅證」,導致大量病患要求退費、取消預約,合作廠商亦重新評估合作,對診所商譽、營業信用及社會評價,造成難以回復的重大損害。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說明,該醫美集團今年5月間涉違法裝設監視器侵害病患隱私案,該局派員前往轄內兩家分店無預警稽查時,依現場所見情形據實記錄,當時相關紀錄及裁處書除記載諮詢室等多處有監視器,亦記載觀察室「疑有錄影設備拆除之痕跡」,均有現場照片及圖面可資查考。因疑有涉妨礙秘密之虞,即依《刑事訴訟法》第241條規定,「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者,即負有告發義務。」依法移請司法機關調查。
衛生局尊重檢察機關調查後簽結,但偵查結果雖未認定該診所犯罪成立,不能逕以反指稽查人員當時所為紀錄屬虛偽,亦無法否定診所內多處裝設監視器事實。對於相關稽查人員遭提出刑事告訴,衛生局將配合司法調查,提供完整稽查紀錄、現場照片、圖面及相關資料,協助釐清事實。
至於病患醫療費用退費,衛生局說明是為查核該診所醫療收費後,針對超收費用及未依規定擅自設立收費項目,依法要求診所退還病患費用。此項退費是依醫療收費相關規定辦理,與錄影設備、疑似偷拍或所稱針孔爭議無關,也不受刑事案件偵查結果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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