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地政局表示,依據《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土地及建物自繼承開始日起超過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地政機關須先公告3個月並通知繼承人辦理;公告期滿仍未完成者,即自8月1日起列冊管理,管理期間長達15年。

地籍科科長王珮榕指出,今年新北市列冊管理案件共計1,956名被繼承人,涉及土地11,239筆、建物670棟,土地總面積約230.57公頃,依115年公告現值估算總價值達173.73億元。其中共有8筆土地價值突破億元,最高價土地位於三重區捷運徐匯中學站附近,屬住宅區用地,面積約495坪,公告現值約3億元。

王珮榕表示,依現行規定,列冊管理滿15年後仍未辦理繼承登記,地政機關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辦理公開標售;標售所得價款將保存10年供合法繼承人申領,如期限屆滿仍無人申請,款項將依法繳入國庫。因此呼籲繼承人儘速完成繼承登記,以免自身財產權益受損。

此外,地政局也提醒,《民法》規定子女對父母的扶養義務及財產繼承權利不分性別,男女均享有相同繼承權。若因繼承人人數眾多,無法立即協議分配遺產,也可依《土地登記規則》第120條及《民法》相關規定,由部分繼承人先代表全體辦理公同共有登記,再於日後完成遺產分割,以保障產權並避免逾期列管。

地政局表示,民眾可透過「新北不動產愛連網」查詢逾期未辦繼承土地列冊管理資訊,若有繼承登記相關疑問,也可向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洽詢,或至地政局官網查詢申辦流程及應備文件,及早完成登記,避免祖產因久未處理而面臨公開標售甚至歸屬國庫的風險。

地政局呼籲應儘速辦理土地或建物繼承登記,以維護自身權益。地政局提供
地政局呼籲應儘速辦理土地或建物繼承登記,以維護自身權益。地政局提供
作者簡介

曾佳俊

「新聞無所不在,只要一顆善於發現的心!」從廣播電台記者、蘋果日報、時報周刊到現在壹蘋新聞網,逾20年的記者生涯,愛交朋友、觀察細節的我,常出演「清水變雞湯」的魔術師,有時像「化腐朽為神奇」的雕刻家,在看似平凡的人事物中如偵探般遊走,抽絲剝繭找出最吸引讀者的新聞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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