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局指出,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農地應維持農作、水產養殖或畜牧等農業用途,若因農業生產需要設置固定設施,例如農舍、資材室、禽舍等,均須先向農業主管機關申請「農業設施容許使用」並取得核准後,才能合法興建,並非地主可自行決定搭建。

地政局分析近期查獲案件,常見違規樣態可歸納為四大類。第一類為**「農舍變胖」,包括在合法農舍增建露臺、棚架、鐵皮屋等,擴大使用空間;第二類為「農地變硬」**,將農地鋪設水泥、柏油或碎石,改作停車場或其他非農業用途。

第三類則是**「農舍改行」,將原本作為農業用途的農舍改為便利商店、餐廳、工廠或物流倉庫等營業場所;第四類為「農舍變雜」**,未經許可於農舍旁放置大型貨櫃屋、組合屋,或在農地周圍興建水泥圍牆、圍欄等設施,均屬常見違規情形。

地政局提醒,農地使用應以農業經營為原則,不得任意變更用途或增設與農業無關的設施。即使農舍已合法興建,日後若有新增設施需求,也應依法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核准後才能施工。

地政局呼籲,民眾如對農地使用、農舍興建或農業設施申請有疑問,可事先向新北市政府農業局或地政局洽詢,以免因違規使用而面臨6萬元至30萬元罰鍰,影響自身權益,也共同維護農業生產環境及土地利用秩序。
 
 
 

農地、農舍違規使用將面臨6-30萬元罰鍰。地政局提供
農地、農舍違規使用將面臨6-30萬元罰鍰。地政局提供
作者簡介

曾佳俊

「新聞無所不在,只要一顆善於發現的心!」從廣播電台記者、蘋果日報、時報周刊到現在壹蘋新聞網,逾20年的記者生涯,愛交朋友、觀察細節的我,常出演「清水變雞湯」的魔術師,有時像「化腐朽為神奇」的雕刻家,在看似平凡的人事物中如偵探般遊走,抽絲剝繭找出最吸引讀者的新聞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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