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表示,本公司於3月18日14:00召開專案考成委員會,審議3月11日新埔站蘇姓值班站長早退及引發平交道事故一案。本案經委員會陳列調查結果,並依程序予以當事人陳述意見,由委員進行問答。歷經2小時10分後,委員會達成共識做出一次記兩大過予以免職之決議,並於3月20日核布懲處令。
台鐵補充,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相關規定,蘇員如有不服考成決議,得於收受本令之次日起30日內,繕具復審書經本公司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另依交通事業人員考成條例第14條但書規定,考成應予免職人員,自確定之日起執行;本案蘇員,將於收受本免職令之次日起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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