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法務局表示,稽查人員現場抽檢10件商品,確認店內標示價格與POS系統售價一致,未發現標價與實際收費不符情形。
不過,稽查過程中發現業者在店內張貼「商品售出概不退換」告示。法務局提及,消保官當場指出,若商品存在瑕疵,業者依法仍須負擔瑕疵擔保責任,相關告示文字已涉及侵害消費者權益,因此要求業者立即改善。
法務局也提醒,業者應確實遵守消費者保護相關規定,避免因標示或交易糾紛影響消費者權益與觀光形象。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跟進北市育兒減工時?勞長洪申翰:沒配套恐變象徵性「示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