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修法「網路公然侮辱」 律師嘆沒屁用!原因曝光|壹蘋新聞網

政院通過修法「網路公然侮辱」 律師嘆沒屁用!原因曝光

記者 綜合報導
【江宜潔/綜合報導】行政院會日前通過刑法等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針對以網路或深偽方式進行公然侮辱者,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想藉此打擊網路危害;不過,網紅「巴毛律師」陳宇安卻直言這根本就是「沒屁用的修法」,並解釋背後原因。
政院通過刑法修法「網路公然侮辱」。AI生成示意圖
政院通過刑法修法「網路公然侮辱」。AI生成示意圖

行政院會上週四(1月29日)通過法務部擬具的「刑法」及「刑法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針對以網路或深偽方式涉犯公然侮辱者,未來將加重刑責至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此外,若以網路或深偽方式涉犯誹謗與妨害信用等罪也會加重其刑,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據悉,相關草案都將送至立法院審議。

消息一出後,「巴毛律師」則痛斥:「沒屁用的修法!」她解釋,目前實務上對於公然侮辱認定「寬鬆的要命」、幾乎都不會起訴,像是黃捷遭罵「操妳X」、「X妳老母」等語也都不起訴,「我是覺得怎麼加重刑期都是假的,反正也不會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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