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醫院評鑑大改革!合格效期延長至6年
【記者黃泓哲/台北報導】衛福部啟動醫院評鑑制度改革第一步。衛生福利部在115年1月27日公布114年度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合格名單,同步宣布一項重大調整,醫院評鑑合格效期將由原本的4年延長為6年,並且回溯適用到112年已通過評鑑的醫院。未來只要評鑑合格,一次就能使用6年,減少醫院頻繁準備評鑑的壓力。
衛福部說明,這項調整是醫院評鑑制度改革的一環。早在113年就已啟動全面檢討,因應智慧醫療與永續發展趨勢,專家建議評鑑制度應朝「日常化監測」方向前進,透過資訊化品質指標,取代一次性的大量書面資料。如此一來,醫院不必再動用大量人力應付評鑑,醫護人員也能把心力回歸在照顧病人本身。
衛福部規劃,相關配套措施將在115年底前完成,並與「健康台灣深耕計畫」接軌,改善醫院工作環境與教學模式,預計在118年正式上路評鑑新制。衛福部強調,目前進行中的115年醫院評鑑不受影響,未來新制希望讓各層級醫院發揮角色,讓品質管理成為日常,推動醫療體系穩健又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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