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CTWANT》報導,台中榮總神經外科楊孟寅、廖致翔、鄭文郁等3名醫師,長期放任無照的醫療器材廠商人員進入手術房,甚至讓廠商人員執刀操作內視鏡手術,自己在旁「納涼」觀看,至少3年以上,粗估受影響至少180名病人,引發醫界震驚,衛福部也已發函台中市衛生局要求進一步調查。

面對外界質疑,台中榮總副院長李政鴻今天上午出面說明,表示院內明文規定嚴禁任何非醫療人員從事醫療行為,但坦言若遇到新儀器操作較為複雜,確實可能需要廠商提供技術協助,不過不能進入管制區。

李政鴻強調,台中榮總目前已成立專案小組,將釐清影片真實性、事件發生時間與實際手術內容,並強調後續將依法處理,秉持「勿枉勿縱」原則。

台中市衛生局表示,針對媒體報導台中榮民總醫院疑似涉及不當醫療行為一案,衛生局已於今(7)日接獲訊息後立即派員前往稽查,目前正全力釐清相關事證,若查證屬實將依法嚴辦。

衛生局強調,醫療行為須由具合法醫師資格者依法執行,任何未具資格人員從事醫療行為,皆屬違法,絕不容許。依《醫師法》規定,未具醫師資格執行醫療業務者,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台幣150萬元以下罰金;另若醫院容留密醫,依《醫療法》最高可處新台幣50萬元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可處停業或廢止開業執照。

衛生局重申,倘經查證屬實,將依法嚴辦,嚴格把關醫療安全,確保市民就醫權益與醫療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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