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衛生局表示,火鍋料專案抽驗計畫的抽驗地點包括火鍋店、餐飲店、市場、賣場及超市等,本次共計抽驗60件,其中6件品質不符規定,不合格率10%。
衛生局說明,抽驗的產品包括15件高風險蔬菜、10件火鍋料加工製品、15件豆製品、5件肉品、5件羊肉、5件水產品及5件花生粉(醬),檢驗發現2件青江菜、1件香菜農藥殘留超標;2件花生粉檢出黃麴毒素,以及1件豆腐類產品檢出防腐劑苯甲酸。
針對不符規定的產品,衛生局已要求販售地點業者立即下架,不得販售,經追查違規產品來源屬外縣市,則移請所轄衛生局依權責辦理;若來源屬台北市業者,將依法處辦。
衛生局強調,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者,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可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6萬-2億元罰鍰;不符「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者,違反食安法第18條第1項,可依同法第47條第1項第9款規定處3萬-300萬罰鍰;不符「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者,違反食安法第17條,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可依同法第48條第1項第8款規定處3萬-300萬元罰鍰。
衛生局提醒,民眾宜優先選購當季蔬果,於食用或烹調前先以流動清水沖洗根部或果蒂處,再以水浸泡10-20分鐘,接著使用流動的水源沖洗2-3遍,烹煮時將鍋蓋打開等方式可減少及降低農藥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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