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決所指出,名單中罰鍰最高者為孫國哲,拒測累犯3次處罰鍰54萬元,汽車駕照處禁考5年;累犯次數最多者為呂哲瑋,酒駕累犯4次,機車駕照處禁考3年,罰鍰部分酒測值超過0.25mg/L涉公共危險罪,由警方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本次公告名單共有32名累犯,其中酒(毒)駕及拒測累犯2次者25名、3次以上者7名。案件現況方面,27件已結案、2件申請分期繳款,其餘3件未結案案件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達30萬元。統計至今,台北市累計公布2153人次,共1974人。
另外,裁決所補充,10月設籍北市、酒(毒)駕及拒測累犯3次以上者,如林建全、鄭凱中及侍靖恩等3名,裁決所已印製A4彩色照片海報,將提供本市各鄰里辦公處及各派出所張貼公布,加強嚇阻民眾酒後駕車行為。
裁決所提醒,有酒駕違規行為,車輛牌照一律吊扣2年;累犯者處以高額罰鍰,按前次罰鍰金額加罰9至18萬元;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没入該車輛;年滿18歲同車乘客,同罰最高處罰鍰1萬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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