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姓民眾表示,當天只是想從銀行帳戶裡領出10萬元現金,到隔壁菜市場的銀樓購買一兩黃金。但銀行行員以「防止詐騙」為由,不斷詢問資金用途,並表示需通知警方到場「關懷」。他向銀行說明金錢的用途後,行員仍建議:「為什麼不買我們銀行的ETF?」張姓民眾則表示:「你要報備或有什麼程序可以,但我不接受推銷,我只買自己想買的東西。」
隨後警方也被通知到場,表示擔心他受騙,甚至提出要「陪同」前往銀樓購買黃金,他一開始表示不用浪費這種行政資源。後來想說買個黃金幾兩有警力護送也不錯,於是想改領30萬。
爾後便又以西屯、北屯轄區問題為由阻攔,張姓民眾表示:「我不管,你們警察誰陪我或護送我去都可以,你們堅持我要有人陪,就打電話叫人來。」便又繼續跳針說怕他被詐騙,所以不能領錢。讓他直呼荒謬:「我都答應讓警察陪同了,為什麼還不讓我領錢?」
行員則表示:「十萬台幣實在是太多了,而且買黃金被詐騙風險太高了,銀行說金管會有要求防詐。」張姓民眾說,為釐清依據,他現場致電金管會銀行局詢問。金管會回覆:「他不在現場,不知道情況,還是看警察。警察一樣不敢出聲,說還是看銀行。」讓現場一度陷入僵局。
他氣憤表示:「金管會說看警察,警察說看銀行,銀行又說要等總行批准,三方當機在現場沒人敢說話。
金管會隨後又表示:「理論上可以領自己的錢,只要不是詐騙或不會被詐騙就能領。但就是看現場人員評估風險程序。」張姓民眾說,在和金管會通完電話後,問他們現在怎麼評估,結果又是一陣當機、互踢皮球一段時間。
他指出,其中一名到場警員甚至語帶嘲諷:「你大聲什麼,你沒問題就不要在那大聲,是想告訴全銀行的人你很有錢,讓所有客人都知道你要買黃金是不是。很有錢是不是啊。」讓他頓時感到被受羞辱。他強調,自己全程配合、提供資金來源與用途資料,卻被當作可疑分子對待,對於警察語帶羞辱,讓他最終只能撥打督察室電話當場申訴。
他表示,為了領10萬元,「最終和這些NPC、七個警察,浪費納稅人的能量,循環耗了快四小時才拿到錢。」」讓他深覺:「領個十萬像在領十億一樣。」也透露已向隔壁的立委辦公室申訴此事,要求出言不遜的警察道歉。
資深媒體人黃揚明今日上午也轉貼此文,表示「這真的太扯了」,認為防詐與擾民僅有一線之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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