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逃磅」罰9萬元!國道過磅新制這天上路
【記者莊偉祺/台北報導】為維護高速公路行車安全及降低貨櫃車超載等情形,高公局宣布將自10月1日起,貨櫃車行經設有動態地磅系統的地磅站時,若車號未顯示於地磅站前門架上方的資訊可辨識標誌(CMS)時應進地磅站過磅,未依規定進站過磅者視為逃磅,可處9萬元罰鍰。此外,貨櫃車行經未設動態地磅的地磅站時,則暫維持現行配合員警指揮的過磅方式。
高公局表示,目前國道沿線設有44處地磅站,已於國1汐止南向、后里北向、員林南向、新營南向、新市南向、岡山北向、國3樹林南向、樹林北向、後龍北向及田寮北向等10處地磅站建置啟用動態地磅系統,並持續建置中。
動態地磅系統於國道主線設置3道門架,第1道門架偵測車輛總重及辨識車輛車號;當地磅站開磅時,第2道門架「閃光燈亮時/載重大貨車過磅/右列車輛除外」標誌上方之閃光燈會啟動閃光;明顯未超載貨櫃車車號會顯示於前述標誌右側的CMS,該車即無須進入地磅站過磅。
若CMS未顯示經過的貨櫃車車號,該車就須依標誌指示進站過磅,否則視為逃磅,違規證據資料將提供給國道公路警察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9-2條第4項規定予以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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