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撞死警察、巡路員「這原因」竟不起訴 一起認識「急性精神病」
【記者黃泓哲/綜合報導】簡姓男子在2月29日駕駛偷來的貨車,先後撞死劉姓巡路員、基隆八堵派出所蘇姓警員,最終闖入鐵軌被火車撞到身亡。但基隆檢方偵結後,認定簡男因急性精神疾病發作才犯案不起訴。台灣急診醫學會針對急性精神病提供定義,呼籲民眾要具備「病識感」。
台灣急診醫學會指出,急性精神病可能表現為幻覺、妄想、思維障礙、言語或行為紊亂等症狀,可分為原發性和續發性。原發性可能由精神科疾病引起,續發性可能源自藥物或非精神科醫學疾病。非法藥物濫用是導致急性精神病最常見的原因之一。
精神疾病在人群中的患病率約為3%,其中一部分源於非精神科醫學疾病。躁鬱症的罹患率為0.5%至4.3%,且與基因和遺傳有關。城市居民中,最常見的精神疾病包括憂鬱症、焦慮症、恐慌症和物質濫用。
台灣急診醫學會表示,臨床上原發性急性精神病可能源自憂鬱症、躁鬱症、情感性精神疾病或精神分裂症等;而次發性可能來自非精神科醫學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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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上,原發性急性精神病可使用抗精神藥物和鎮定劑,並與精神科醫師合作。而次發性則需治療基礎疾病。病史詢問對診斷十分重要,包括最近的外傷、頭痛、腦梗塞等。
臨床檢查和檢驗項目則包括常規血液檢查、甲狀腺功能檢查、腦部電腦斷層檢查等,以排除其他可能性,台灣急診醫學會強調,了解急性精神病的定義和治療方法對於提高民眾的病識感和促進早期治療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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