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蛋製成液蛋卻標示台灣產地 業者面臨最高400萬元罰鍰
【記者張沛森/桃園報導】為護食安,桃園市衛生局昨天(15日)會同消保官兵分8路至大賣場超市、傳統商行、洗選場及蛋品工廠追查進口蛋品合規性。稽查發現某蛋品工廠將自巴西、土耳其、泰國進口的雞蛋生產為未殺菌液蛋,產地卻標示為「台灣」,涉違反食安法第28條,依同法第45條規定可裁罰處4萬以上400萬以下罰鍰。
另,該廠散裝籃蛋販售時未標示品名及產地,也違反食安法第22條規定,依同法第47條處3萬以上300萬以下罰鍰,衛生局已要求業者於16日起至18日至下游商(街邊店、自助餐、小吃店等)採自主預防下架回收。
桃園市衛生局表示,巴西進口蛋標示不實,引發外界疑慮,市府在9月12日去電農業部詢問巴西進口雞蛋配售地點,但未獲告知。為把關食安,市府當天隨即展開聯合稽查。經查,7月之後有使用進口雞蛋之轄內工廠計有3家,進貨來源廠商均是中央畜產會,生產品項有殺菌液蛋、未殺菌液蛋及蒸煮蛋及散裝籃蛋。其中一家遭查獲有標示不實等違規事項,將依食安法予以開罰。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依據桃園市自治條例第7條規定,食品業者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輸入、加工、販賣、通知相關廠商進行自主預防性下架,並於24小時內通報本府衛生局。違反者將依食安法第7條規定及同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也提醒民眾,選購時須認清食品中文標示,切勿購買來路不明的商品,如有因消費問題或任何爭議,可撥打0800-285-000或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衛生局或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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