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歲的柯林今年3月被裁定二級謀殺及過失殺人罪成立。法官普里姆(Nicholas Primm)表示,柯林雖未親自開槍,但他的疏忽與兒子造成的悲劇密不可分,必須承擔部分責任。
檢方指出,柯林不只送兒子半自動步槍,還提供彈藥、瞄準器及其他射擊配件。更關鍵的是,他明知兒子長期迷戀大規模槍手,房間牆上還貼滿佛州校園槍擊案的照片與報導,仍把武器交給他。
案發當天,葛瑞將步槍用海報紙包裹後帶上校車,之後在校內廁所取出武器,朝走廊及教室開火。現年16歲的他已承認55項罪名,並被判處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死者家屬在庭上痛批,這場悲劇原本可以避免。遇害學生的母親表示,因葛瑞家中的錯誤選擇,4個家庭被迫承受終身悲痛;另一名死者家屬則指出:「他沒有扣下扳機,但他買了槍,還讓未成年人可以取得。」
辯方原要求判刑10年,檢方則主張80年。法官最後判處15年徒刑,強調判決不僅針對父親未能阻止悲劇,也反映他明知風險卻仍提供武器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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