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瀟湘晨報》報導,社區交屋時,開發商把104房的門牌,誤貼到103房的門上,由於戶型相似,104房屋主交屋時並未發現,就開始投入裝潢。
103房的鄰居直到房子蓋好半年多後才來交屋,結果發現房子竟然已經被裝潢了,104房屋主到此時才知道自己裝潢錯房子,憤而將開發商告上法院。
法官認為,開發商交屋時未盡到基本核對義務,必須承擔責任,但屋主自己也沒有確實核對房型、朝向等,也有一定責任。最後開發商以停車位做為賠償,並減免屋主2年管理費。而103房的鄰居,則補償104房屋主5萬元人民幣(約23萬元台幣),並保留下已完工的裝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