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師大女足抽血案逆轉翻盤不起訴! 檢認沒威逼抽血換學分
教練風格造成「不友善環境」 是否霸凌應由權責機關調查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台師大女足隊員教練周台英去年遭控以「不配合就扣學分、退隊」等手段,威逼女隊員抽血實驗,要女隊員連續14天、每天抽3次抽血,還把受試者的經費以隊費名義回收,北檢今就周女被控侵占、詐欺罪嫌起訴,但強制及《醫師法》部分,根據隊員及助理證述,沒有證據顯示周女有脅迫威逼犯行,不能因隊員感受教練權威等壓力就認定強制犯行,又執行抽血的是護理師,因此逆轉對周女不起訴處分。
「同儕均參與」、「教練權威」 無法認定周台英強制犯行
北檢今天就台師大女足教練周台英被控強制部分做出不起訴處分,偵查結果特別強調,案件爆發可能是因為周台英帶隊球隊風格及習慣造成「不友善環境」,且未慮及其身為教練,可評定隊員的「專長學分」,與隊員兼具又權力不對等關係而要求隊員進行實驗,雖有不當,周女行為是否成立霸凌事件或違反研究倫理,應由權責機關調查、認定及處理,不能因隊員因感受「同儕均參與」、「教練權威」等心理壓力接受抽血實驗,就認定周女強制罪。
此外,檢察官偵查期間傳喚陸續傳喚自2021年起的台師大女足隊員作證,且這些隊員均未對周女提告,她們的供述雖認有部分隊員內心對抽血又害怕或抗拒心情,或因先前學姊或其他隊員都有參加而認為自己理應配合,或曾聽聞學姊表示不願參加實驗而遭教練責備,但都未曾明確向教練周台英表示不願意參加實驗,無法認定周女有強暴或恫嚇「不配合就扣學分」等脅迫行為。
女足隊員證述沒被脅迫抽血 沒人反應不想參加實驗
其中莊姓女隊員證述,抽血實驗沒有自不自願問題,因為教練說的話,所有球員都會遵守,教練也沒對他說過威脅的話,也不是怕被當掉才參加實驗。林姓女隊員則供稱,覺得抽血實驗是訓練的一部分,是自願參加,從未想過若不參加就會對學業不利,有次身體不舒服,教練就說可以用參加折返跑訓練,但仍參加抽血實驗。
許姓女隊員也說,參加實驗是有人叫她去她就去,沒想過拒絕,也沒想過拒絕會對課業不利影響,更沒有因不配合就被訓斥。李姓女隊員則稱,只有剛入學參加過一次實驗,因剛入學就依教練指示跟著學姐參加實驗。其餘女隊員也都證稱不反對參加實驗、沒被強迫、沒人反應不想參加實驗、沒參加過抽血實驗也沒聽過有人反應不想抽血等。
周台英否認脅迫 反控遭退隊隊員睡過頭遲到後走人
檢察官根據周台英帶過的多名台師大女足隊員證述內容,與周女否認有強制隊員參加實驗說法相符,無法認定周女有以強暴、脅迫方式迫使隊員同意抽血的犯行。此外,周女還供稱,之前將簡姓女隊員退隊,不是因為她不想配合參加實驗,是有一次實驗,跟簡女說因為人不多,希望可以配合作實驗,並跟簡女約6點半見面,但簡女10點半才到,說睡過頭,她就跟簡女說若不想做實驗可以說,可以離開,簡女就拿著包包直接走了,抽血部分她不會參與。
協助抽血是護理人員 無證據顯示有違反《醫師法》犯行
至於周台英被控找不具護理師資格的助理抽血涉嫌違反《醫師法》部分,檢察官傳喚研究計畫主持人陳忠慶教授的詹姓助理作證,證明曾幫忙找來一位洪姓護及陳姓護理師協助抽血,雖有隊員說曾遭非專業的學長抽血,但無法舉出確切的時間、計畫,無法查證,且該抽血行為是為研究實驗,並非主管機關定義的醫療行為,無法認定周女違反《醫師法》,因此依罪嫌不足做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