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明日報》報導,這位男藝人與15歲少女是情侶關係,2人去年6月陸續在飯店、醫院和男方住家發生至少6次關係。9月男方又疑似跟騷,打了18通電話、傳簡訊給對方等,被控6項性侵未成年少女、防止騷擾法、以及妨礙司法公正罪名。
檢方指出,男方事後還指示少女向母親哭求別提告以免讓他坐牢。
為了保護未成年人,法官24日開庭時諭令媒體不得報導任何可能洩露少女身分的資訊,包括男藝人的姓名等。預計下月20日開庭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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