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大家心中都有一個,喔,台灣壞人很多!騙子很多!吃霸王餐的人很多!那樣的印象。


於是你不會想到別的可能,比如有人就是沒帶錢也會去店裡吃飯,只因記性、判斷力或與計畫能力不足。

拜託,在這個時代,還會有壞人為了吃個四十元炸物而去騙人?

如果有,一定是吃飯有了困難,才會出此下策,不是嗎?
不是四百元、四千元,就只是四十元。

在現代社會,這類微罪犯行,當你目睹、經歷或者前來處理的時候,都必須先有一個過濾的概念:當事人是不是認知與行為能力有了問題?

當然,整個社會對於智能不足、失智或身心障礙的認識、體會與同理,嚴重不足,才會連唐氏症患者也辨認不出來。

更不用說如何妥善處理這樣的事情了。

做好事、主持正義,都要運用智慧,否則,你有一萬個警察來處理也不夠用,因為這類「吃東西不付錢」的事情,在高齡、失智海嘯來襲的社會只會越來越多。

也是做好事,幾年前一家安養院幫一位失智住民刊登報紙廣告,說要尋找初戀情人,結果那廣告花了多少錢?
六萬四千元。

拜託,你自己批圖,做一張給阿公,不就好了嗎?

不要說中國時報,附帶送你自由、聯合,都可以。

做好事,要運用智慧。注意,阿公已經失智。

我想起二十年前到德國旅遊,在公車站親眼目睹一位盲人少女,牽著導盲犬走來,在一旁等公車,然後公車來了,跟著大家上車。

坐了一會兒以後,我難以置信地看見,公車停了下來,盲人少女帶著狗狗下車,然後上到了同時停在一旁的另一輛公車,就這樣轉車過去。

二十年前。希望台灣社會也可以真正朝向進步的道路前進。

只是,台灣的公民討論、大家對時事的評論與見解,真的,恐怕正在往另一個方向衝過去,攔都攔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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