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今召開例行記者會,銀行局今同意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合併台灣新光商業銀行。台新控與新光金控的「新新併」於114年7月24日完成合併,並更名為台新新光金融控股公司。
金管會表示,合併後台新新光金控持有台新銀行及新光銀行2家銀行100%股權。該案於今年6月4日分別經台新銀行與新光銀行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決議通過,以台新銀行發行新股及現金支應合併對價,並暫定合併基準日為116年1月1日。
截至今年3月底,金管會表示台新銀行及新光銀行的總資產各約新台幣3.3兆元及1.4兆元,擬制合併後,存續銀行的總資產為4.7兆元,排名第7名,合併後資本額1,703億元,
國內營業據點部分,金管會表示統計新光銀行擁有103家據點,台新銀行擁有101家據點,合併後為204處,在國內銀行據點數排名第二,僅次於第一名合作金庫商業銀行269家據點。
員工人數部分,銀行局表示台新銀行員工人數為8600人,新光銀行為3500人,合併後員工數為12000人。
媒體關切,之前台新證券系統自與元富證券合併後頻傳當機、庫存與成交回報顯示異常,甚至出現重複扣款或錯帳問題,金管會今同意台新銀行合併新光銀行後,該如何避免後續系統發生故障,金管會表示會要求提高完善度,且該銀行內部應訂有可容忍故障的時間及狀態,多數訂2小時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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