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核二廠前廠長曾文煌涉嫌任內護航業者,協助通過驗收及取得標案後向業者索賄,還把約260萬元賄款藏在住家天花板中,北檢去年8月起訴曾男等人,但10個月後,北檢擴大清查發現,他與時任經理、現任副廠長陳聰德等人,另涉4件檢修、備品採購等總標金上億元的標案中索賄,檢廉昨兵分28路搜索核二廠等處,並約談曾文煌、陳聰德及與業者「廣承」負責人郝致衡等9人。檢察官漏夜府訊後,今晨諭知曾文煌、陳聰德、核二廠前修配組課長朱景宏聲押禁見,曾男這次已是第二次被聲押禁見。
台電表示,核二廠2018年至2019年間採購案被搜索清查,台電已與檢廉單位緊密聯繫與合作,並秉持「勿枉勿縱」及「絕不護短」原則,全力配合司法偵查機關偵辦,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如查證屬實,定依規定嚴懲不貸。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四大國營事業今年招考589人 起薪4.6萬元最高可達6.5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