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與產官學界溝通合作,促進金融監理政策能即時回應市場實務需求,金管會於2024年7月啟動「金融行動創新法規調適平台」,並設立銀行、保險、證券期貨及科技創新4個工作小組,廣泛蒐集學者專家及業界意見,透過定期會議機制,由金管會各局(處)在最短時間內評估法規調適可行性,已採納外界56項建議,臚列33項具體成果,另研擬10大項修正措施。
金管會今召開例行記者會,法律事務處表示,去年7月24日發布金管證券字第1140140240號令,刪除分戶帳款項超過新臺幣十億元部分,始得以定期存款方式轉存其他銀行的門檻限制,並督導證券交易所修正「證券商交割專戶設置客戶分戶帳作業要點」,以及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增訂相關配套措施,以提高證券商資金配置靈活性,並兼顧風險管理。
此外10大項修正措施,法律事務處表示今年1月8日發布金管證券字第11403649271號令,將證券商管理規則第13條負債淨值倍數的負債總額扣除項目「分戶帳餘額」的扣除比例,由原50%提高至100%,以促進證券市場發展。
法律事務處另指出,去年10月27日發布金管保財字第11401456501號令,將符合條件的健康福祉事業,例如健檢中心、健康管理顧問、藥局通路、長照輔助服務等業務,納入保險法第146條第4項所稱「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保險相關事業」,有助引導保險業資金投資健康福祉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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