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天上午通過行政院版財劃法修正草案,財政部於今天下午召開臨時記者會,由財政部長莊翠雲親上火線,率國庫署長陳柏誠對外說明。

財政部說明,鑑於立法院兩次修正財劃法大幅削減中央財源4,165億元,卻未併同檢討事權劃分,前次修法導致中央115年度總預算舉債2,992億元,114年度第二次修法又再增加中央負擔2,646億元,總計將舉債5,638億元,已違反公共債務法規定的舉債上限15%規定,嚴重影響中央施政量能及協助地方提供優質均等公共服務的能力。

國庫署長陳柏誠表示,中央統籌稅款分配公式產生擴大城鄉差距等爭議問題,財政部為確保全體國民皆能獲得一定生活品質及公共服務,朝向「垂直事權能夠劃分、水平財源能夠均衡」方向通盤檢討,透過財劃法再次修法,制定更為合理、完善的分配機制,讓中央有足夠能力協助地方、地方有充足自主財源推動施政。

陳柏誠表示,這次提出的財劃法修正案,在垂直(錢權)分配部分,經行政院主計總處及各部會就事權及支出權責通盤檢討後,規劃擴大中央統籌稅款規模,並合理調整一般性補助款規模,使得地方財源增加的同時,也兼顧中央財政穩健,有能力提供更多計畫型補助款額度,包含支持軌道等重大公共建設,使民眾生活品質更加提升。

另外在水平(城鄉)分配部分,陳柏誠指出,財政部4次邀集地方政府會商,經參酌多數學者專家及地方政府意見,規劃直轄市及縣(市)按同一公式分配,也就是鄉(鎮、市)併入縣計算,優先滿足地方政府基本財政收支差額,以及搭配財源保障機制,使修法後各地方政府獲配的統籌稅款與一般性補助款,合計數不低於114年度的獲配及補助水準,精進財政努力及基本建設需求分配指標,衡酌指標間的替代性(互補性)、收入努力度並考量人口結構、土地管理及污染防治成本等因素,兼顧城鄉特色及區域均衡,縮小城鄉差距,預期修法後整體縣(市)淨增財源及平均增幅均將高於直轄市,財源分配更合理。

財政部強調,這次修法係在通盤審視事權劃分、財政情勢與調整機制的公平性與合理性等多重考量下,審慎規劃,財政部將會同行政院主計總處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早日完成修法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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