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學時段未禮讓行人!自小客逕自通過行人穿越道 鼓山警依法舉發|壹蘋新聞網

通學時段未禮讓行人!自小客逕自通過行人穿越道 鼓山警依法舉發

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凃建豐/高雄報導】昨(13)日7時許高雄市鼓山區大順一路與龍德路口,一輛黑色自小客車於學童通學時段行經路口時,未依規定禮讓行人,逕自通過行人穿越道,影響學童及行人通行安全。警方接獲民眾檢舉後,立即由交通組查處並已依法告發。該車駕駛人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汽車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未依規定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黑色自小客車逕自通過行人穿越道。翻攝畫面
黑色自小客車逕自通過行人穿越道。翻攝畫面

駕駛人遇有行人穿越時務必停車禮讓

鼓山警分局呼籲,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應提高警覺並減速慢行,遇有行人穿越時,務必停車禮讓。尤其學校周邊於學童上下學時段人車往來頻繁,更應遵守交通規則,落實行人優先,共同維護學童及行人的通行安全。

黑色自小客車逕自通過行人穿越道。翻攝畫面
黑色自小客車逕自通過行人穿越道。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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