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指出,本案是被害女星向士林地檢署提出告訴,士檢陳請高檢署後令轉北檢,由檢察官劉宇倢指揮北市警局婦幼警察隊偵辦。全案經檢察官於偵查中訊問提告女星及3位證人,並依據案關人間的通訊軟體對話紀錄、北市府消防局函復資料等證據,認龔益霆涉犯強制性交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被害女星去年8月中首度爆料是以「大特」女演員遭到某電視台體制內的男性下藥性侵,還被拍下裸體,也曾提過「用完了!姦完了!就說希望退回朋友?你真他媽以為世界繞著你轉嗎?」再比對龔益霆爆料4天前才分手,等於這件事情發生在2人交往期間,這名女星間接承認自己就是這名大特女演員。
這起性侵話題當時延燒引發社會關注,三立電視台3度發出聲明,嚴正表示「絕不護短,配合檢警偵辦,勿枉勿縱。」並表示「沒有一個家長希望發生這件事,公司也是。」
士檢去年9月4日「剪報分案」後,指派婦幼組檢察官指揮內湖分局偵辦,原先傳出女星於同月9日要到案說明,但她遲未現身,直到11日下午才在律師陪同下,低調赴士林地檢署完成筆錄。案經檢察官調查後,認定事發地非屬士檢管轄範圍,因而陳請高檢署審核後,將全案核轉台北地檢署偵辦,而龔益霆也在同月15日經婦幼隊警詢後移送北檢複訊,北檢經過傳訊相關證人、當事人及相關通聯對話紀錄等所有證據,認定龔男強制性交犯行,今對他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