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今年1月27日首度出庭時,換掉之前為私藏淫片案出庭同一套的藍襯衫、格紋長褲戰服,改穿灰綠色外套、藍色運動長褲,而且沒戴眼鏡。他庭後對記者詢問,「為什麼不認罪」、「是因為當時沒看到人(機車騎士)嗎?」他都不發一語。

黃子佼被控去年8月24日上午7時許,開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五谷王南街46巷口時,未禮讓自左邊巷子裡騎出馬路的機車,直接踩煞車右偏停止,此時騎在黃子佼車輛右方的林姓女騎士(60歲)來不及閃避,2車雖未碰撞但林女與機車倒地,致林女臉部、右前臂、左手肘及右膝擦傷,黃子佼卻未下車查看,立刻開車離去。

林女事後控告黃子佼過失傷害、肇事逃逸等罪,檢方認定黃子佼當下明知林女人車倒地,卻未停下車在現場報警處理,或協助救護,就直接駕車離去,因此依肇事逃逸罪起訴黃子佼,此罪為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至於過失傷害罪部分,林女已於檢方偵查時撤告,另對黃子佼不起訴處分。

這起車禍被報導後,黃子佼曾透過經紀公司發聲明指出,自己當時在專心開車,完全沒聽到任何呼叫或右側碰撞聲音,因此沒下車查看,持續穩定往前行進,並非知情而肇事逃逸,在警方通知看完影片後,感到相當意外,也對騎士深感抱歉,願意負擔損失。

另外,黃子佼持有37名少女淫片,因與所有被害人和解,去年獲高院二審依持有未成年性影像、《個資法》等罪改判1年6月徒刑,緩刑4年,檢方上訴三審後,最高法院本月7日駁回上訴定讞,黃子佼確定免囚。

作者簡介

張欽

從事新聞工作32年,上山下海最後在壹蘋新聞網法庭中心,歷經扁案、馬英九洩密、三中案至如今的柯文哲涉貪案外,期許藉詳實報導,呈現最真實的內容讓大眾評斷,這就是記者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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