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紛起因
77姐日前說,「知名藝人,亞洲區選美冠軍徐X淇(應是琦)竟然叫我們付24萬,一下說開團,一下說自由行,問她有沒有Google,有沒有地標,甚至有沒有飯店資訊,只給2張圖,她就叫我付24萬,上網查資訊,才發現只要13萬多,價差10萬元在哪裡,我們去米其林餐廳,她竟然連點菜都不會,交通資訊竟還給我們找黑車,收費方式沒有公開」。
發律師聲明回擊
對此,徐至琦在社群平台表示,已提告「愛美教主」77姐,並交由刑事局立案調查,其涉多項刑事罪、公訴罪,77涉另一個案件,也正加緊處理中,「妳把自己搞到可能要進去踩縫紉機,還要拉其他人下水?望不相關人等 勿聽信其謊言而成爲共犯」,徐至琦發律師聲明回擊,「賺流量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靠誹謗別人的流量也是虛的無法變現」。
律師聲明稿全文
聯絡人:陳以敦律師
聲 明 函
發文日期:115 年 4 月 13 日
發文字號:115 合律字第 10118 號
主旨:代本所當事人徐至琦小姐遭劉思吟女士妨害名譽等事,聲明如下,
敬請 鑒查。
說明:
一、 本件係依當事人徐至琦小姐意旨辦理。
二、 聲明如下:
緣劉思吟女士(自稱愛美教主、77 姐)前透過本人聯絡代訂業者預訂法國阿爾卑斯山高雪維爾 1850(Courchevel 1850)滑雪場住宿及交通,該行程為自由行,住宿期間為民國 115 年 3 月
14 日至 3 月 21 日,明知行前本人業已提供住宿旅館房型室內相片供其挑選後確定,亦明知其住宿及交通支付之款項為新臺幣(下同)6萬3千元整,
本人僅係協助聯絡代訂業者預訂住宿及交通,並非帶團之旅行業者,竟僅為其個人不法之意圖,於上開行程中虛構該住宿房間簡陋不堪,實際費用僅為 14 萬元,其個人卻支付住宿費用 24 萬元予本人,本人開團卻不負責任涉有詐騙等不實之事,透過其個人 Instagram;Facebook(又稱臉書)及 Threads 等平台並邀集記者報導,
對外散布上開不實事項損害本人名譽,意圖向本人勒索其所謂之住宿價差費用。
本人基於與人為善經與其溝通後,其復以如不賠償將提告詐欺並檢舉本⼈違 法帶團等語恐嚇 ,意欲本⼈就範 ,惟本⼈⾃認事實既非如其所述 ,當無同意之理 。
詎劉思吟女⼠⾒⽬的未達,竟變本加厲,除持續散布前開不實事項外 ,亦以 「綠茶婊」、「詐騙 」 等詞公然侮辱本⼈,欲使讀者對本⼈產⽣負⾯觀感,藉網路、媒體脅迫本⼈,嚴重貶損本⼈在社會上之評價 ,實已侵害本⼈名譽權⾄為重⼤。
是以 ,本⼈為維護⾃⾝清譽,特此委請合⾥聯合法律事務所陳以敦律師聲明如上,並進⾏相關蒐證,將於近期採取法律⾏動,對劉思吟女⼠提起妨害名譽及恐嚇等刑事告訴,追究其應負之法律責任。
三 、 爰代聲明如上 。
陳以敦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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