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O今天為被控於2011年至2013年間對2名女子涉犯強制性交及強制猥褻案,第4度到士院出庭應訊,由於是性侵案件採不公開審理,無法得知庭訊內容,但庭後NONO與律師神情嚴肅,對媒體追問是否與妻子朱海君離婚,不發一語就上車離開。據了解,今天庭訊已辯論終結,法官訂5月13日宣判。

士檢起訴指出,NONO於2011年至2013年間的某一日晚間,前往台北市中山區一家休閒生活會館消費,由A女為他按摩服務,豈料,NONO在A女按摩過程中,突然起身露出生殖器,並藉著身材優勢將A女壓在美容床上,違反A女意願性侵得逞。

另外,NONO於2011年2月3日前,在北市松山區開車搭載因節目在社群平台搭上線的B女外出,當B女一上車坐在副駕駛座,NONO就突然伸出舌頭強吻B女,並徒手揉搓胸部,強制猥褻B女得逞。

2023年間爆發MeToo風暴後,多名被受害女子陸續發聲提告,A女、B女鼓起勇氣揭發遭NONO侵害過程,NONO當時否認,北檢偵辦後移給士檢,士檢調查後先作出不起訴處分,案經再議獲高檢署撤銷發回後,士檢重啟調查後偵結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至於高院即將於本月23日宣判的案件,是NONO(陳宣裕)遭士檢依7次性侵、猥褻等罪起訴,士院僅認定他犯1次強制性交未遂罪判2年6月,士院一審判決指出,NONO於2011年間於電視節目錄製時,向被害人要聯繫方式,當晚收工後不斷聯繫被害人,表示可以開車載被害人返家,被害人原先婉拒,但抵擋不住NONO盛情邀約,且信任NONO是演藝圈前輩,於是答應,豈料,NONO竟駕車開往大稻埕河堤停車場欲性侵被害人,被害人奮力掙扎,NONO才罷手,所幸未被性侵得逞。

士院認為,NONO犯一個強制性交未遂罪,事證明確,審酌後判他2年6月。至於另被起訴涉犯3次強制性交、1次強制性交未遂及2次強制猥褻等案,法官認為檢察官舉證不足,均判NONO無罪,士檢與NONO均上訴二審,高院審理後定本月23日宣判。

作者簡介

張欽

從事新聞工作32年,上山下海最後在壹蘋新聞網法庭中心,歷經扁案、馬英九洩密、三中案至如今的柯文哲涉貪案外,期許藉詳實報導,呈現最真實的內容讓大眾評斷,這就是記者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