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衝上火線堅稱4億房產他買的 譙大S「你要臉嗎?不配當我孩子的母親」|壹蘋新聞網

汪小菲衝上火線堅稱4億房產他買的 譙大S「你要臉嗎?不配當我孩子的母親」

記者 綜合報導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對大S今發文稱「兩套房皆為本人貸款購置。愛新覺羅汪挑好,我買單。心疼聲嘶力竭賣酸辣粉的被兒坑」,汪小菲今站上火線回擊:「徐熙媛,我本來對你還保留孩子母親的這個身份,你今天睜眼說瞎話,你根本就不配當我孩子的母親。咱們買的那個房子時,我在臺灣都沒有帳戶!我賣了畫,都匯到你永豐銀行!首付交了兩個多億,後來酒店有了帳戶,就從酒店付的房貸。當時酒店開業差點兒資金,從大陸匯不來錢!你以為匯款那麼容易嗎?我讓你幫我度過一下,當時又買房酒店又在裝修同時進行。你讓我寫的借條,我什麼時候,給你給家那麼多東西,我讓你寫過任何東西?離婚的時候你自己說的這個錢不用還了,因為四億那個房子給你了。但是離婚後你又出爾反爾,我同意給你,我換不出那麼多外匯,所以賣了一幅畫價值五百萬台幣,我就先還了你五百萬,剩餘的後續慢慢還完。當時律師都在,大家都能作證!你要臉嗎?等會兒會把這些資料一一公開!」
大S、汪小菲撕破臉。翻攝汪小菲微博
大S、汪小菲撕破臉。翻攝汪小菲微博

大S今在IG表示台北的2間房是她買的,對此汪小菲相當不以為然,怒嗆「妳(大S)今天睜眼說瞎話,妳根本不配當我孩子的母親」,表示當時他在台灣沒有帳戶,所以賣畫匯2億多到大S的永豐銀行,後來由S Hotel的帳戶付房貸。

針對汪小菲向大S借2600萬,汪小菲解釋,當時酒店開業缺資金,從中國又匯不來錢,因此向大S調頭寸,「離婚的時候妳(大S)自己說的,這些錢不用還了,因為4億的房子給妳了」,豈料,離婚後大S向他追討這筆錢,汪小菲賣了500萬的畫還錢,剩餘的2100萬再慢慢還,「當時律師都在,大家都能作證!妳(大S)要臉嗎」?揚言將公布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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