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曾佳俊/新北報導】新北市中和區某公托中心前年8月發生虐童事件,家長控訴35歲林姓托育人員對當時未滿2歲的女童有勒脖、捏臉等施暴行為,甚至診斷出輕微腦震盪症狀,不滿社會局僅裁罰6萬元,傷害告訴一審判拘役30天。不過有知情人士爆料,該母親找上民代施壓,其實小孩腦震盪早在案發前就已有無故嘔吐徵狀,卻在案發後加諸其罪,更獅子大開口喊價要200萬的賠償金,此舉恐對台灣托育環境造成負面影響。市議員張嘉玲對此回應,她主要是要求行政作為的改進,小孩腦震盪時間點家長並未多做陳述,至於雙方和解金額,認為數字上有所出入,但尊重法院最後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