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球星林秉聖現年28歲,自2019年大學畢業後投入職籃,並於同年加盟T1的新北中信特攻隊,還接連斬獲抄截王、年度最佳防守球員等獎項,蟬聯年度防守第一隊成員。然而,林卻在2023年換隊期間鬧出合約糾紛。

2023年8月間,中信特攻隊提前16天宣布終止與林秉聖的合約,同日PLG的新竹攻城獅隊也公開和林簽約加盟的消息。豈料,林隔天卻突襲稱「思慮不周」並拒絕加入攻城獅隊,轉頭就與T1的臺北台新戰神隊簽約,成為球隊一員。

經中華籃球協會協調未果,攻城獅隊營運者「攻城獅文創公司」憤而提告林秉聖及「台新育樂公司(即臺北台新戰神隊)」。

攻城獅文創公司主張,林秉聖此一違約行為,除了入隊相關費用18萬2000元,還造成隊上廣告損失3166萬6300元、門票損失1747萬5200元、商譽損失1000萬元,合計損失5915萬9700元,因而要求林和台新育樂公司連帶賠償1000萬元,林亦須賠償懲罰性違約金276萬餘元。

全案進入台北地院審理2年多,目前已轉往中國職籃發展、效力於浙江廣廈隊的林秉聖均未親自出庭。一審今日判處林秉聖應給付懲罰性違約金276萬9234元加上商譽損失60萬元,共計336萬9234元;至於台新育樂公司部分,則不須負擔賠償責任,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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