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林佳龍高喊要借大型場地卻被市府「封殺」,新北市府副發言人羅婉庭說明,根據具體的申請資料指出,林佳龍辦公室於8月19日向體育處申請借用板橋第二運動場,預計在11月23日至26日舉辦新北大翻新音樂聯歡晚會,體育處8月24日即以公文回復「同意借用」,足以證明林佳龍說謊,傷害、欺負第一線負責場地租借的同仁,奉勸林佳龍及其幕僚團隊勿再自找打臉 。
熱門新聞:李婉鈺專訪|揭與劉建國感情秘辛!大吵搞丟百萬名錶不敢吭 自嘲4年情「人財兩失」
「所有場館都有公開租借規則,歡迎各單位按照規定申請。若林佳龍團隊連場館租借之相關規定都不清楚,勞煩自行上市府網站查詢。」羅婉庭舉「新北市政府所屬運動場館使用管理要點」為例,申請人需於使用日前6個月至1個月以書面向體育處提出申請,民間許多申請單位都是早在半年前就已經按規定申請檔期。
羅婉婷說,當時林佳龍志在台北市,還在發表關於首都台北的12門課,直到7月以後才委屈求全放棄第一志願,請問臨時抱佛腳申請場地,就不用按照規則與其他申請單位一起排隊辦理嗎?
羅婉庭表示,這次林佳龍的說謊,嚴重程度跟林智堅的抄襲一樣,請跟第一線同仁道歉!她也列舉出民進黨議員租借之場地,包括板橋第一運動場、新莊體育館、和興街避車彎、435藝文場館、福營國中風雨操場等,市府都按照規定全都核准租借。
最後,羅婉庭強調,若候選人專注於政見、建設新北市,就不需「歪樓」刻意假造被打壓的氛圍,打出如此低級戰術即是自曝其短,更是施壓基層公務人員,盼林佳龍候選人拿出改變的勇氣,不要再走惡質抹黑的選舉套路,回頭是岸,打出有君子風度的民主選戰。
新聞!
★快點加入《壹蘋》Line,和我們做好友!★
本文依《新聞倫理政策》、《新聞規範》與《事實查核政策》採訪撰寫,如有疑問與指教請見《更正政策》。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