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砸800萬向父親買房竟被課贈與稅 原因竟然是這個|壹蘋新聞網

女兒砸800萬向父親買房竟被課贈與稅 原因竟然是這個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楊明峰/新北報導】一名女子拿父親受贈來的244萬現金當作頭期款,再回過頭以總價800萬、低於市值向父親購買一套老公寓,並跟銀行談妥貸款556萬元事宜了,原以為可當作一般買賣,不過,地政士提醒,該女因從未申報過所得稅,恐被國稅局認定貸款無還款能力,追查認定下來,貸款部份恐將被課徵10%的55.6萬元贈與稅。
新北有女子因從未報稅,想先透過父親贈與頭期款,再向父親買房,但因從沒報稅,恐怖無法適用於贈與稅免稅規定。楊明峰攝,示意照,非當事房產
新北有女子因從未報稅,想先透過父親贈與頭期款,再向父親買房,但因從沒報稅,恐怖無法適用於贈與稅免稅規定。楊明峰攝,示意照,非當事房產

地政士則建議,房產轉移可透過免稅額贈與,而非買賣房產方式,不過,未來轉售時,需負擔較多的房地合一稅,不然該女也可直接嫁個有報稅的有錢老公,夫妻合併申報所得稅,即可直接省下這筆55.6萬元贈與稅。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新北有名女子日前想以800萬,向老爸購買市值約1000萬的老公寓,打算在年底前,透過二親等間的贈與稅免稅額244萬折抵,由父親贈與的244萬當作自備款,同時向銀行辦理貸款556萬元,再支付給父親,等於買這間房,自己不用出自備款,老爸也不用被課贈與稅。

不過,該名女子出社會後,一直從事自由業,從沒申報過申報綜合所得稅,可能被國稅局認為沒有償還556萬元貸款的能力,有高機率導致父親被課徵10%即55.6萬元的贈與稅。

鄭文在提醒,民眾沒申報所得稅,要透過贈與稅免稅額扣抵由二等親所贈的頭款,還款能力恐怕受國稅局質疑。鄭文在提供
鄭文在提醒,民眾沒申報所得稅,要透過贈與稅免稅額扣抵由二等親所贈的頭款,還款能力恐怕受國稅局質疑。鄭文在提供

鄭文在建議,適逢年底,可善用跨年度贈與,在今年底與明年初各贈1/2房屋產權,因贈與非看市價,而是公告現值。而這間房現值450萬,透過每年度的244萬贈與免稅額,即可完成房產移轉,女子受贈房子後,父親更無需繳贈與稅,但是,女兒未來以市價轉售房產時,取得成本以這次的公告現值450萬計算,將需繳高昂的房地合一稅。

另外,鄭文在說,女子也可考慮誠實申報所得稅,待資歷完整後,再向爸爸承購該房屋,就可避免被課贈與稅。而最快速的方式,則是嫁給一個高收入、有報所得稅的老公,即可合併夫妻倆收入,或是透過夫妻贈與,讓案件順利完成,取得贈與稅免稅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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