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台灣失智症協會與衛生福利部最新調查推估,當前台灣失智症人口已突破38萬人。隨著台灣邁入超高齡社會,65歲以上長者的失智症盛行率高達 7.99%;這代表每100位長者中,就有約8人可能罹患失智症。失智症是長達五至十五年的進行性退化疾病,面對漫長的照護期,理賠金固然能讓家庭依需求彈性運用(如支付藥費、聘請看護或補貼日照中心),但當患者進入中重度失智、完全失去理財與自理能力時,單靠保險理賠真的足夠嗎?
近年來,許多民眾在規劃保險時,會善用「保單分期給付」的功能。永達保經總經理特助吳柏瑨指出,保險金分期給付具備「類信託」的特色,將大筆理賠金分20或30年給付,能避免資金被親友挪用或遭詐騙,達到「成本極小化、效益極大化」的守富與傳富作用。
然而,當患者病情退化至完全失智時,即便保險公司按月或按年將理賠金匯入患者帳戶,患者本人已無法提款、無法判斷如何支付安養費用。若身邊沒有可信任的親屬代為處理,這筆救命錢將看得到卻用不到;若親屬稍有私心,理賠金也可能被挪作他用,無法真正落實對失智者本人的照護。
因此,將保險機制進一步擴及搭配「保險金信託」與「安養信託」,是建構失智防護網不可或缺的最後一哩路。當委託人不幸失智或失能時,即可啟動信託機制。由受託人(銀行)直接將款項定期給付給安養機構,確保費用不中斷;同時透過設定「信託監察人」,嚴格監督銀行是否有落實合約條款(例如:約定需入住單人病房、獲得最高品質的醫療照顧)。透過信託的專款專用,才能確保自己即使失去意志,依然能活得有尊嚴。
永達保經建議,實務上可採取分階段的綜合性規劃:
一、前期可善用保險機制:利用增額終身壽險與保險金分期給付功能,規劃退休養老金,並透過分期給付控制部分風險。
二、後期啟動信託防護:針對保險無法處理的「管理與執行」盲區,例如:失智後的機構給付、特殊醫療條件申請等,簽訂安養信託或保險金信託。
「意外與疾病的到來永遠出其不意,面對金錢的誘惑,永遠不要考驗人性。」保險能夠在風險來臨時創造一筆安心財,而信託則能賦予這筆錢意志與方向。唯有透過完整的規劃,讓保險理賠金真正用在刀口上,才是因應高齡化社會與失智海嘯最全面的保護方案。永達保經呼籲,民眾務必趁身體健康、意識清晰時,尋求專家量身訂造專屬契約,為自己預約一個安全、確定且充滿尊嚴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