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彥秀表示,不論是刺激經濟、稅收超徵或是全民共享,政府的每一分錢,都是企業與人民辛苦的血汗錢,包括社會福利、國家建設以及普發現金,都必須依據「租稅法律主義」與「預算法定原則」,才能保障人民基本的權利以及國家的財政永續。
李彥秀認為,過去普發現金多是以編列「特別條例」「特別預算」方式進行,此次編列在「年度預算」內,會產生三大弊端,第一,「將普發現金編列在年度預算編列」,不僅讓「發現金」取決於執政黨的喜好,讓民眾對普發現金常態化有所期待,更是對立法院預算審查進行情緒勒索,第二,「排擠正常政務及預算穩健」,預算應該穩健成長,蔡英文八年執政,中央政府總預算從1.9兆成長到2.8兆,而賴清德從去年3兆,一年就增加到3.9兆,「蔡英文八年的成長,賴清德一年就編完」,第三,不論是稅收超徵或是舉債刺激經濟,普發現金都有明確的財務規劃,「預期」明年經濟成長與稅收,編列普發現金的財務來源,具有高度的風險,包括去年稅收就「短徵」超過500億元。
李彥秀強調,包括未來如果設置「國家主權基金」獲利,涉及到長期增值、世代正義以及全民共享(分紅)都需要「制度化」的規範,納稅錢不是總統的私房錢,更不是選舉的買票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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