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佳青表示,東沙體驗營前3次都因報名人數不足未成行,去年再度面臨人數不足,她才打電話拜託兒子參加。兒子原本已有其他行程,她還替兒子負擔改機票費用。

她強調,兒子具台美雙重國籍,長年在海外求學,符合僑青資格,並非因她擔任僑委會委員長而取得特權,「不會因為我是委員長,他的身分就改變」。

不過,徐佳青坦言,後續送交國防部審查的公文由她親自簽署,依利益衝突迴避規定,涉及親屬就應迴避,因此確實違規。她說,「其實我當時就不用那麼好心,辦不成就算了」,認為這是自己唯一需要承認的錯誤。

徐佳青強調,自己與兒子都沒有因此獲利,監察院調查也非認定她利用職權替兒子量身打造活動,但因親自簽核公文,仍須依法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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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宇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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