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指出,近年我國經濟成長率相對優於全球及主要經濟體,且自114年以來,消費者物價指數預估累計成長已逾3%,同時民間企業平均薪資與勞工最低工資亦持續成長,經就人事行政總處綜整相關指標及公教團體意見,提軍公教員工待遇審議委員會審議後所提建議方案整體考量後,基於經濟成長果實共享、衡酌合理財政負擔及全面提升公部門待遇水準,決定推動「軍公教員工待遇提升方案」,其中為及時提升基層人員待遇,「專業加給(含教師學術研究加給)及主管職務加給定額調增2,000元」部分,將以追加預算方式,提前至今年7月1日生效,並於調整後,於116年實施「待遇通案調增4%」,後續作業將配合相關預算程序辦理。
行政院強調,本次「軍公教員工待遇提升方案」的核心精神在於「強化照顧基層人員」、「鼓勵擔任主管」及「提升公部門薪資競爭力」,透過專業加給、主管職務加給定額調增後實施待遇通案調增之累加效果,公部門初任人員起薪、基層員工待遇及整體薪資水準均能有所提高。以一般公務人員為例,委任第1職等初任人員至簡任第14職等非主管人員調幅約在9.98%至5.88%之間,其中初考、普考、高考三級初任人員的實質調幅分別為9.98%、8.84%、7.8%,越基層人員調幅越高。此外,基層主管(委任第5職等組長)、中階主管(薦任第9職等科長)、高階主管(簡任第12職等司處長)調幅分別為11.56%、9.04%、7.22%,亦有相應提升主管人員待遇,鼓勵人才留任接班。除實質提升初任人員及基層人員薪資、強化主管接班誘因之外,亦有助適度強化公部門整體薪資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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