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一審重判17年 許甫:「某時地」沒說清如何能判?|壹蘋新聞網

柯文哲一審重判17年 許甫:「某時地」沒說清如何能判?

記者 綜合報導
【施養正/綜合報導】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被指控收賄、圖利等四大罪嫌。26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17年、褫奪公權6年。民眾黨副秘書長許甫質疑,起訴書中所稱收賄的「某時地」沒有說明,審案過程中也只有林欽榮「作偽證」稱京華城違法,「當收賄、圖利都不成立的時候,要怎麼判到17年?」
柯文哲一審宣判17年、褫奪公權6年。彭欣偉攝
柯文哲一審宣判17年、褫奪公權6年。彭欣偉攝

許甫表示,本來就是做好最樂觀的期待、最壞的打算。不過他說,從檢察官聲押之後,法官原先要讓柯文哲交保,最後提高保金後仍裁定羈押,當時宣稱是「尊重審級制度」,「那如果今天是同一批法官,真的很想了解一下,怎麼樣可以關到17年?」

許甫表示,現在柯文哲被指控的四個部分,包括收賄,到現在1500萬還在「某時地」;210萬的政治獻金攤在陽光下,朱亞虎後來也坦言未經手,只是聽到別人說。

許甫進一步說,圖利部分,包括林洲民、張景森等人都證實沒有違法,只有一個林欽榮說「訴訟中案件不能送審議」但他自己做過這樣的事。許甫說,只有他(林欽榮)做偽證,「圖利怎麼可以成立?當收賄、圖利都不成立的時候,要怎麼判到17年?」

京華城案被告一審宣判結果。
京華城案被告一審宣判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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