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雲表示,本次優先法案聚焦「全國都照顧」,因為照顧不應只給特定群體,被照顧也不應是特定縣市的特權。雙薪家庭下,父母在工作與家庭中難以平衡,更需友善育兒職場,避免蠟燭兩頭燒。也因此,幼兒的照護體系愈來愈重要,保護下一代的成長及教育環境刻不容緩。從單位較小的家庭放大到整個社會,性侵倖存者、無家者、障礙者及轉型正義也都需要照顧,讓社會正義得以實踐。最後,臺灣的未來必須由所有人來照顧和守護,也因此沒有任何人會被排除在照顧的概念之外。她強調,除了優先法案,今年已延宕74天尚未審議的115年度總預算案也應優先處理。
范雲提到,優先法案還包含「照顧下一代」的兒少權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兒童托育服務法,推動兒童工作證制度及處理不適任教師問題。「照顧社會正義」的刑法第80條、社會救助法、障權法、不義遺址條例,促性侵未成年追訴期自成年起算,消除(中)低收入戶過於嚴苛的門檻,提高障礙者自立生活與個人助理的資源與支持,強化不義遺址的研究量能,推動轉型正義工程。以及「照顧臺灣未來」的1.25兆強軍條例、立委赴中法案,建構臺灣自身軟硬體安全體系,從打造臺灣之盾、非紅供應鏈,到要求民選公職人員赴中應公開揭露等。
立委黃捷指出,為落實性別平等育兒並減輕家長負擔,已提案推動《就業保險法》增訂「6+1」配套機制,勞動部也已預告修法:凡父母雙方均各請滿6個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即可額外各領取第7個月津貼。現行男性申請育嬰津貼比例僅約26%,希望透過加碼一個月的誘因,實質鼓勵父親參與育兒、並給新手家長更多支持。
立委張雅琳表示,依現行《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勞工每年可請7天家庭照顧假,但因併入事假計算,期間並不給薪,許多勞工在照顧家人與維持收入之間被迫做出選擇。張雅琳指出,若未來推動家庭照顧假逐步有薪化,7天有薪家庭照顧假約需250~400億預算。她強調,這筆支出是支持家庭的重要投資,讓父母在孩子或長輩需要照顧時能安心請假,建立更友善的職場與家庭支持制度。
立委林月琴認為,兒少政策不能只停在照顧,更要回到兒童人權保障的核心。相關制度應依《兒童權利公約》持續檢視與修正,讓兒少真正參與公共事務,也讓弱勢境遇兒少在安置、司法及輔導支持上,獲得更完整保障。她強調,兒童工作證的落實是重中之重,「要讓孩子快樂安全長大,不能只靠口號,必須靠制度,也要讓兒少領域的專業工作被看見、被肯認。」林月琴指出,隨著雙薪家庭增加,家外托育需求持續上升。未滿2歲幼兒家外送托率,已從106年的10.56%,上升到113年底的26.78%,顯示托育體系已是家庭照顧的重要支柱。她表示,在《兒童托育服務法》立法過程中,特別關注孩子安置於保母家的制度規範,也重視第一線保母反映的實務困境;目前法案已進入朝野協商階段,本會期將全力推動儘速完成立法,「托育不能只求有,更要顧品質;制度不能只管機構,也要把孩子真正放在中心。」
立委郭昱晴表示,公共政策應落實在人民日常生活中。她指出,親身體驗輪椅族在公共空間的行動困境後,更堅定推動《身心障礙者權利保障法》修法,強化制度監督,讓無障礙真正落實於生活。同時,她也關注兒少保護,推動「兒少工作證」制度,為家庭與孩子建立基本保障。此外,針對《不義遺址保存條例》,郭昱晴認為應結合教育推廣與實地走訪,讓社會理解台灣民主轉型歷程,並帶動地方文化與觀光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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