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條例修正三讀通過!「救國團排除認定國民黨附隨組織」
【記者李俊毅/台北報導】立法院今(30)日為本會期最後一天開會,立法院把積壓多時的排審法案大清倉,其中國民黨立委游顥等人提出的「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四條及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案,稍早立院表決以同意60票、不同意48票三讀通過。而修正通過後,救國團即不含括在國民黨附隨組織裡,並回溯至黨產條例2016年8月10日公布當天,也就是這段期間救國團遭到凍結的56.1億元將可獲「解凍」。
不當黨產條例2016年8月10日公布施行,根據修法內容,本法第四條對「附隨組織」的定義原為「獨立存在而由政黨實質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之法人、團體或機構;曾由政黨質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且非以相當對價轉讓而脫離政黨實質控制之法人、團體或機構」。修法後新增「但曾隸屬於國家者,不在此限」。
修正後將替救國團解套;三讀通過條文並增訂「回溯條款」,修正條文應溯自中華民國105年8月10日,於本條例公布施行日適用。
表決階段,第4條修正案,藍白以人數優勢,贊成60人,反對48人通過;另外,第34條修正案,藍白再同樣以贊成60人,反對48人通過。全案再交表決,藍白又以人數優勢,贊成60人,反對48人,三讀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