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菊請假逾400天

監察院長陳菊任期自2020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陳菊在2024年底因感冒赴高醫檢查,發現右腎有一顆3.5公分腫瘤,開刀切除後要出院時,出現右下肢無力狀況,經檢查為左側腦血管血管阻塞、第二次中風,請假休養至今。

自陳菊請假以來,監察院長職務都由副院長李鴻鈞代理。至於陳菊開始請假日期,未能精準確認,但自2024年12月23日因病缺席監察院至行政院的年度巡察後,未再公開露面。若陳菊請假從2024年12月23日開始計算,她將於2026年2月1日正式免職,請假天數共約405天。

黃國昌:政務員因健康因素「難以行使職權」應辭職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28日)上午舉行「政務人員權利義務法制化」公聽會,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指出,監察院長陳菊從2024年12月底開始請假,而他試算陳菊每年的假期,陳菊不只每年有65天休假可請,請完以後再申請延長病假,假還不用用滿任期就屆滿了。

黃國昌直言,政務人員請假制度沒有法制化,會產生五院院長「請假超過1年也沒有關係的荒謬現象。依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每年可以請病假28天,如果是重大疾病,當核給的病假、事假、休假、補假全部休完了以後,長官可以核准延長病假,其期間2年內合併計算,不得超過1年。

黃國昌說明,依照監察院函覆,他套用法規及日曆計算,陳菊從2024年12底開始請假,2025年有250個工作日,陳菊每年可以請28天病假、7天事假、30天休假,也就是250個「工作天」內,陳菊可以請完65天,再請延長病假,所以陳菊只需要請185天延長病假。

黃國昌強調,2012年考試院、行政院提出的「政務人員法草案」提及,「因健康或其他原因難以行使職權者」應辭職,希望這一屆的國會不要再只是推動而已,不然推動十幾年,原地踏步一事無成。 

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指出,政務人員「因健康或其他原因難以行使職權者」應辭職。莊宗達攝
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指出,政務人員「因健康或其他原因難以行使職權者」應辭職。莊宗達攝

火線話題 | 陳菊請辭監察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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