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26日由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立法委員劉書彬、政策會執行長賴香伶、黨團主任陳智菡共同召開記者會,說明民眾黨版軍購特別條例。
政策會執行長賴香伶表示,民眾黨版特別條例堅持三大立場:一、國防採購要必須回歸保衛國家安全與強化不對稱戰略的戰略邏輯。二、特別預算不得成為規避審查的例外工具,要建立分階段可追蹤的嚴格監督機制。三、國防預算要與財政永續和社會安全並行不悖
黨團主任陳智菡表示,民眾黨版特別條例有五大特色:一、民眾黨版具體詳列採購項目、金額、貨籌期程與維持成本,而非開空頭支票。二、合理化預算規模,預算總金額為4000億新台幣。三、民眾黨版監督要求一年一期、逐年提出專案報告。四、要求國防部要遵守《國防法》,逾3000萬美元以上軍事採購,需工業合作,以扶持國內國防產業。五、應提出財政影響衝擊評估報告。
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民眾黨當然知道自由不是免費的,也從未有台灣人把自由當免費!」過去幾年間,台灣人付了高額納稅錢買軍武,但付了錢就要拿到東西。黃國昌指出,前總統蔡英文任內8年編列2次軍購特別條例,第一次「中央政府新式戰機採購計劃」編列2472億,但依照審計部統計,至2025年我方已經支付1434億元,該拿到的東西卻都沒有到貨,「台灣人沒有付錢嗎?光付錢就能提升國防嗎?」民進黨政府的軍事採購沒有依戰略、戰術由下而上評估,只是由上而下的政治決定。
黃國昌批評,過去台灣花4000億說要造8艘潛艦,完全不知是由誰、基於什麼戰略跟戰術想像所做的評估;甚至編預算要買M109A7自走砲,後來說不買就不買,決策過程荒腔走板。他並指出,此次國防部要採購的某美國新創公司開發的無人機,已實證在俄烏戰場狀況百出,台灣卻花大錢購買,這次還要加購,黃國昌請人民思考,1.25兆新台幣鉅額款項等於可以買到最新型的F35戰機400架,或是買80艘日本海自最新大鯨級潛艇,台灣人既然花了錢就要花在刀口上,且一定要非常慎重。
黃國昌說明,民眾黨版直接標出美國國務院同意出售的項目,包括M109A7自走砲、反甲型無人機飛彈系統等等的採購項目、數目與金額,這些都不是機密,而是美國政府在去年公告知會國會的內容。民眾黨版第四條清楚授權行政院編特別預算應清楚載明「軍購系統、名稱、數量、預算金額、全壽期維持成本與預計執行年度,」且不得與總預算既有建軍計畫重複。第五條則明定總額為新台幣4000億,採一年一期方式編列,執行完一年後,第二期後續仍需經立法院同意再分期籌編預算,而不是一次把全部錢通通編足。
黃國昌說明,民眾黨版特別條例最大特色,是要求本條例通過後一個月內,國防部應向立院提出專案報告,包括過去五年軍事採購之項目、金額、效益與到貨情形;採購項目與前款採購之關係,籌獲建軍後如何有效提升聯合作戰效能;採購項目之籌獲期程、預期交貨時間與全壽期維持成本;採購後國軍人員維持、後勤補給支援、資訊通信系統維護之策進作為;以及財政衝擊影響評估。
黃國昌痛批,國會不應當橡皮圖章,台灣要實質提升國防,而非政治採購:「不是上面有人說要買就買,也不是特定軍火商說要賣就跟他買!」賴總統一直說2027年共產黨已經作好武統台灣的準備,如果是真的,這些東西若2032年才到,要交貨給誰?
黃國昌批評,院版第六條只寫預算執行依審計機關依法審計「完全是雞肋條文,因為不寫也要經過審計好嗎?」但民眾黨版明定,除了審計之外,特別預算若流用需經立院同意,黃國昌回顧過去在立院追獵慶富獵雷艦案,國防部將買F-16的錢流用去買獵雷艦;黨版條例授權國防部,有特別流用需要需提出,並取得國會同意。
黃國昌表示,民眾黨版特別條例也要求,依照《國防法》,採購金額達三千萬美元以上之軍事投資建案,應將工業合作項目納入規劃;過去海軍採購魚叉飛彈防禦系統,曾違法不實施工業合作,國會不該容許如此目無法紀、膽大妄為的行徑。
媒體提問,27日立院程序委員會,是否會放行黨版和院版特別預算進入禮拜五議程?黃國昌回應,在野黨初步共識,程序委員會應該不會審議特別條例;至於星期五會不會放入議程?民眾黨團既然提案了,當然希望黨版排入議程;而立院上週五已針對院版特別條例通過決議,要求賴總統針對1.25兆赴立院進行專案報告,在賴總統尚未報告之前,要不要放行進入進議程,還沒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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