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案中,二審除馬英九獲判無罪,張哲琛、汪海清等也都維持無罪判決,另蔡正元及其妻子洪菱霙、岳父洪信行涉業務侵占部分,僅蔡正元有罪,維持一審3年6月徒刑、《商業會計法》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等刑度,但未扣案的犯罪所得沒收部分由原審2.8億餘元撤銷改為2億3919萬7983元沒收,以及洪菱霙因蔡正元違法取得的未扣案4113萬元沒收,參與人財團法人文清福慧傳世基金會的財產不予沒收。洪菱霙、洪信行父母仍維持無罪判決。

三中案緣於馬英九於2005年間擔任國民黨主席時,國民黨處理不當黨產,外加《廣電法》修法限時要求黨政軍退出媒體,國民黨因此決定出脫三中(中視、中影、中廣)等黨產。不過,馬英九與時任中投董事長張哲琛與總經理汪海清被控在交易過程中,被質疑以低價及非常規交易等手法出脫黨產,導致國民黨損失高達72億餘元,隔年,綠委游錫堃、柯建銘等人認為國民黨賤賣黨產,於是告發馬英九等人。馬英九於2008年當選總統並連任,2014年間,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則以查無不法簽結全案。

直到2016年馬英九卸任總統,綠營執政後,特偵組於2017年初解散,北檢重啟調查三中案,隔年7月,北檢則依《證交法》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罪及《刑法》背信等罪起訴馬英九、中央公司前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3人,指控馬等人透過旗下華夏公司股權交易,賤賣三中及舊黨部大樓,導致國民黨損失72億餘元。北檢當時開記者並公布國民黨內部會議錄音,指汪海清等人為求自保,偷偷錄下馬英九與部屬、國民黨高層間的對話。

 

三中案今二審宣判,國民黨前立委蔡正元仍是唯一被判有罪被告,他日前25日自曝被法官裁定裝上的「電子腳環」(左圖)。翻攝蔡正元臉書
三中案今二審宣判,國民黨前立委蔡正元仍是唯一被判有罪被告,他日前25日自曝被法官裁定裝上的「電子腳環」(左圖)。翻攝蔡正元臉書

檢方根據相關錄音內容等證據,認定國民黨賤賣中視,導致中投、光華公司損失4.9億元,中影交易損失18億元,中廣交易損失15億元,中廣應收股款交易損失28億元,再加上舊黨部大樓交易案,共損失72億餘元。

馬英九於北院審理時表示,當時有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限制此,中投公司評估利弊得失後,包裹出售旗下華夏公司股權,此決定不僅遵守法律規範,也符合國民黨利益,其他交易並無參與也不知情,當時下指示時,一再要求相關程序必須合法,並經律師確認無誤,絕無違法。

至於錄音檔部份,台北地院勘驗後指出,錄音內容為買賣雙方談判過程中的言語交鋒,也有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3人基於自身地位發表意見,過程中或許有情緒發言或曲折委婉而暗喻玄機,必須仔細聆聽語意情境及真意,才能判斷可否成為本案證據。因此,合議庭認為,三中交易過程都是經過公司內部評估,並請會計師就交易價格是否合理表示意見,再經董事會追認,並未違反相關規定。

合議庭最後認定,馬英九雖在談判時介入協調,但最後只說,「就是基本上不違法,然後能夠走完的,就這麼簡單。」無法認定馬英九主導並下令張哲琛、汪海清進行違法交易,2011年11月判馬英九等3人無罪。全案上訴二審,高院歷經4年審理後,今仍判馬英九3人無罪。高檢署則表示,研議提起上訴。